黄石呈现六起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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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呈现六起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

微信图片_20251209164016_51_412.jpg北京日报网讯(湖北日报网)(记者阮琼、记者谢龙飞、通讯员王虎涛、通讯员刘吉)12月9日下午,黄石先生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了6起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内容涉及大气污染、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等多个方面。 案例一:大冶市工程机械租赁业务使用排放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案例介绍】2024年10月24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金九城西北厂陶坛酒库项目工地32、33号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烟度进行检查。根据检验报告,认定该单位使用的移动式非公路柴油机液压挖掘机烟尘排放检测数据不合格。钍上述法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汽车、船舶、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大气污染物不得超过标准”的相关规定。 【研究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2025年1月8日,黄石市生态环境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大冶市工程机械租赁经营单位处以5000元罚款。适用于排放低于标准的越野移动机械的使用。 案例2:黄石市某电子公司逃避监管,排放有害物质超标,污染环境。 【事件介绍】2025年3月5日凌晨,黄石市铁山区分局开发区生态环境局接到污水处理厂来水水质异常的报告,执法人员立即开始对沿线污水管网进行排查。调查发现,黄石市一家电子设备公司在没有监管的情况下,非法倾倒水污染物。检测结果显示,该公司排放的水污染物中铬、镉、镍、铜的浓度均超过国家标准。 pH值呈酸性。经查,该公司非法处置的水污染物属于危险废物。 【调查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汉区分局因涉嫌环境污染,于3月31日将案件移送公安局。2025年。目前,公安机关已对5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措施。 案例三:阳信汽车检测管理有限公司汽车尾气检测机构虚假报告。 【事件介绍】黄石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通过汽车环境监测平台发现,2025年6月5日至13日期间,汽车检测管理有限公司检测到的三辆车的额定车速信息输入数据与实际额定车速数据差异较大(全部输入车速均低于实际车速),额定车速疑似被人为篡改。 2025年6月18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公司的调查并获得了该地点的装载检测和车辆减速过程的数据。报道称,检测系统检索三辆车的最高车速数据时发现,被测车辆的驾驶员并未完全踩下油门踏板。获取数值时的车辆车速小于2000转/分钟,不符合《GB3847-2018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规定的要求。但该公司仍继续出具合格的使用检验报告。 【研究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2025年7月21日,黄石市生态环境局依据同一法律向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4.8万元,并没收违法行为。伊尔合法收入:960元。 案例4:大冶市某制帽企业在生产活动中未按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产生挥发性有机物。 【案例介绍】:2025年4月28日,生态环境部大气局调研组对大冶市一家盖子制造企业进行配套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废气排放控制无组织性缺陷、污染防治设施效率低下等环境问题。 4月29日,黄石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滚筒印刷厂生产的多台滚筒印刷机的废气收集管入口被人为切割的金属板堵塞,废气无法得到有效收集。结构活性炭盒的形状不规范,活性炭上的孔位置与气流方向不匹配。风速仪监测仪现场监测发现滚筒印花机生产过程中集气罩内的风速不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的相关要求。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调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的规定,2025年6月12日,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向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违法行为处以2万元行政处罚。违规事件发生后,该公司对活性炭盒进行了改造,更换了原厂的活性炭盒。izontal 可拆卸碳柜 碳柜带 Seavertical 板 co.活性炭上孔的位置与气流方向一致,并去掉废气歧管入口处的金属挡板。使用风速计监测滚筒印刷机集风罩内的风速。风速计显示风速达到“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案例5:黄石市西溪区某科技公司未按照国家标准储存危险废物。 【事件介绍】2025年1月14日,黄石市生态环境局西溪山区分局第二执法大队对该公司进行调查,发现该公司二楼空地上堆放着废液压油桶、切削油桶、药剂桶、压铸脱模剂、油漆桶等危险废物。二期工程,未设置危废标识、防风林。采取隔离或防雨措施。已安装。该公司此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调查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六款规定。根据《湖北省绿色环保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条例》,该公司因未按照国家标准储存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被处以10万元罚款。目前,公司将外部堆放的危险废物全部外包给第三方危险废物处理单位进行规范处理。同时,我们在公司内部建立了临时危险废物仓库,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储存。我们产生的危险废物以标准化方式储存。 案例6:华吉、华红、刘某某非法收集、储存、处置危险废物案 【案例介绍】2024年10月5日以来,大冶市市长热线12345已接到多起群众投诉。这是大冶市西北部工业园区里一股不知名的刺鼻难闻的气味。反映对人民生产、生活的影响。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对市民反映的该市西北部帕克工业区空气污染和恶臭问题进行排查发现,华吉、华红、刘茂军在没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使用设备对危险废物(固体黄色粉末)进行加热、溶解、处置,达到了消除危险废物刺激性气味、改变危险废物理化性质的目的。去除有害成分。危险废物加工处置过程中污染物排放超标,随意排放超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值的硫化氢气体,污染周围环境,存在“非法收集、储存、处置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 [研究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执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华吉、华红、刘军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收存、处置危险废物。 2025年3月18日,黄石市生态局大邱市分局环境局将案件移送大邱市公安局,并于2025年6月4日展开调查。